【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1】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工作,确保社保用人单位的职工应保尽保,社保基金的应收尽收,2017年我局下发了景险字【2017】17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
2017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是我局“多险合一”新系统上线后的第一年,新时代新要求,我局的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是每年都要做的,老工作新方式,为此2017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有了多个亮点。一是2017年采取基金征缴科审核、稽核部门同时对应稽核的工作方法,一次性审核、稽核到位,缴费基数真正做到事中稽核,基金征缴科和稽核科密切合作,分工明确,这样既减轻了参保单位到社保办理业务的来回奔波之苦,又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要求各参保单位五险统一参保,这样既避免了参保单位选择性参保,又保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7年实施了相统一,均以上年度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来调整基数,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高度统一,较大幅度的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力度,以便更好的服务参保职工。
2017年各项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文件规定参保单位全部职工总数按上年基数增长10.23%,申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项保险。工作中,我局稽核部门和基金征缴科共同通过耐心解释、大力宣传,广泛听取参保单位的意见,合情合理的评估确定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使社保稽核内控监督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完善。截止2017年10月30日止,我局已对600户参保单位完成了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工作,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825人,2016年人均月缴费基数2879元,2017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275元,同比2016年增长396元,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13%,月增长应收金额4229089元,年增长应收金额50749068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人数48324人,2016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065元,2017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632元,同比2016年增长567元,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18%,月增长应收金额6449718元,年增长应收金额77396616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数12323人,2016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175元,2017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667元,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15%,同比2016年增长492元,月增长应收金额292185元,年增长应收金额3506220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419人,2016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616元,2017年人均月缴费基数4314元,同比2016年增长698元,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19%,月增长应收金额282102元,年增长应收金额3385224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016人,2016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069元,2017年人均月缴费基数3644元,同比2016年增长575元,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18%,月增长应收金额111685元,年增长应收金额1340220元。四项保险基金2017年度可增应收13637万元。四项保险人均缴费基数增长率均超过预计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