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6】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规范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行为,鼓励和引导各类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良好服务。根据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社保中心和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市社保局开展了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为做好此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市社保局精心组织,确保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及时发布评估公告。按照工作安排,市社保局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并及时在人社局官网上发布评估公告,将申报的条件、流程、组织方式详细公布,使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能积极参与申报。公告发布后,各医药机构积极响应,今年共有54家医药机构参与评估。
二是严守准入标准。市社保局严格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标省社保中心准入评估要求,按照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类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工作细化为规划布局、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社会评价等6个大类进行打分评定,确保准入评估工作量化具体。在确定达标标准时,根据各专家综合评分,在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通过计算平均分的形式得出各医药机构的综合评估得分,综合评估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其中门诊医疗机构得分80分以上)的医药机构即达标。
三是严格考核方式。为确保此次准入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社保局按评估指标内容,邀请和药店、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的药监、卫计、发改等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在评估前,各专家成员着重学习了本次考核的工作纪律和考核方式,认真查看了各医药机构申报的材料。正式评估后,各专家严谨求实地对各医药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经过为期一周的评估工作,共有45家医药机构顺利通过评估,其中医疗机构7家,零售药店38家。目前,2017年度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正按程序在市政府、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