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赣人社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评定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24家医疗机构为全省2017年度AA级定点医疗机构,江西省人民医院等88家医疗机构为全省2017年度A级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AA级医疗机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萍乡市妇幼保健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九江市中医院、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宜春市人民医院、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上饶市人民医院、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上饶市立医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弋阳县人民医院、婺源县人民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吉安市妇幼保健院。
A级医疗机构:
(一)省级
三级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南昌市
1.三级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
2.二级医院:南昌市新建区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贤县人民医院。
3.一级医院:江西财经大学医院、江西农业大学医院。
(三)九江市
1.三级医院: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1医院、九江市石化医院。
2.二级医院: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庐山市人民医院、德安县人民医院。
(四)景德镇市
1.三级医院: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景德镇市中医医院。
2.二级医院: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六人民医院、乐平市人民医院、浮梁县人民医院。
(五)萍乡市
1.三级医院:萍乡市人民医院、萍乡市中医院、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2.二级医院:萍乡市湘东区赣西医院、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
3.一级医院:上栗县桐木镇卫生院。
(六)新余市
1.二级医院:分宜县人民医院。
2.一级医院:仰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姚圩中心卫生院。
(七)鹰潭市
1.三级医院:鹰潭市人民医院、鹰潭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四医院。
2.二级医院:鹰潭市人民医院铁路分院、贵溪市人民医院、余江县人民医院。
(八)赣州市
1.三级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二级医院:兴国县人民医院、兴国县妇幼保健院。
3.一级医院: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卫生院、兴国县肺科医院、兴国县良村卫生院、兴国县埠头卫生院、兴国县茶园卫生院。
(九)宜春市
二级医院:宜春市拜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十)上饶市
二级医院:上饶县人民医院、广丰区人民医院、横峰县人民医院、德兴市人民医院、余干县人民医院、万年县人民医院、铅山县人民医院、鄱阳县人民医院、玉山县人民医院。
(十一)吉安市
1.三级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2.二级医院: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吉安市中医院、遂川县人民医院、万安县中医院、万安县人民医院、永新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中医院、泰和县人民医院、泰和县中医院、泰和医院(原泰和县红十字会医院)、安福县人民医院、安福县中医院、新干县人民医院、新干县中医医院。
3.一级医院:青原区值夏卫生院。
(十二)抚州市
1.二级医院:广昌县人民医院、南丰县中医院、金溪县人民医院、东乡区人民医院。
2.一级医院:赞育堂中医医院、南门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崇岗镇卫生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社保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省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0791-8665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