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2】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赣建乐招字2018(003)号(交)
一、招标条件
乐平市下戴村下渡大桥新建工程EPC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乐平市名口镇戴村。
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各单项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计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拟建桥梁全长约406米,桥宽9米,路线长(含桥梁长度)约800米。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4、工期:18个月。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6、发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7、补偿方式: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
2.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2.2拟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2.3拟派本工程施工负责人为本企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2.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
注: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方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单位可在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8月17日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pxzfw.gov.cn/)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现场收取文件工本费为10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10:00时;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乐平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方式:0798-6561775
地 址:乐平市交通运输局内
2、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727536903
3、监管机构:乐平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联 系 人:陈海根
联系方式:15807981078
地 址: 乐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