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一、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市长
副主任: 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军分区司令员、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联动中心)组成人员
主 任: 市政府秘书长(兼)
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
机 构: 下设应急值守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协调科和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职 责: 主要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1、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 员: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防震减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 指 挥: 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6、市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景德镇供电公司总经理、赣东北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能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信委主任、市电信公司总经理、市移动公司总经理、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工信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0、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1、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计委主任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卫计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2、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卫计委主任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3、市粮食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粮食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4、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外侨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5、市处置劫机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景德镇机场公司总经理、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6、市梭式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瓷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瓷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7、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信访局局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8、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公安局反恐处,反恐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9、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1、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3、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分行行长、景德镇银监分局局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人民银行,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4、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5、市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6、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市焦化总厂总经理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7、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政务信息化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8、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9、市成品油供应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中石化景德镇分公司总经理、中石油景德镇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发改委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0、市大面积停水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水务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办 公 室: 设在市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