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6月14日,景德镇市委第39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委书记钟志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系统规定,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情怀。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一是要强化安全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二是要强化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危化企业、道路交通、工矿商贸、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该整顿的整顿、该关停的关停,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要强化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各级领导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县区、园区的属地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