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市教育局在认真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做好了本市到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在外就读工作。
作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流入地,市教育局做了以下工作:
1、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市教育局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强化了政府行为,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了农民工子女入学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纳入城市义务教育工作内容,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城市关心、帮扶弱势群体工作范畴,定期研究、齐抓共管。
2、市教育局每年都满腔热情地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工作,并针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流动大的特点,为这些学生建立了专门的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防止学生辍学。
3、建立家校联通机制,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明确要求在报名收费、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统一管理。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资助,帮助他们正常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统筹安排在指定中、小学校就读。
5、每年在我市城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都超过2.1万人,其中大多数是农民工子女,占42.43%。2015年,全市流动人口学生数小学为15204人、初中为5680人。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积极配合我市外地务工人员,认真做好其子女在外就读工作:
1、我市各级政府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外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2、建立并妥善管理好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
3、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纳入城市义务教育工作内容,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及时了解这些农民工子女的去向,是不是去随父母去去读书,并为其保留学籍,免去家长的后顾之忧,依法维护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