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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第31批 2018年7月2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60000201807010066 |
之前案件的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180011 1、乐平市环保局回复:执法人于5月底至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停产整改。实际情况:6月20日之前仍然在偷偷生产。2、乐平市环保局回复:该厂2017年实际产量为58905吨。实际情况:该厂环评批复只有两万吨,批建不符。3、乐平市环保局回复:该厂2017年10月后的固体废物掩埋至矿坑。 投诉人表示环保局只回复了2017年10月之后的固废去向,对此之前10年之久的固废去向表示疑问。 4、投诉人要求乐平市环保局将该厂的整改内容公开。 |
景德镇市乐平市 |
1、在5月29日对该公司实施停产整治后,乐平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停产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偷偷生产; 2、该公司一期项目规模为年产2万吨活性白土,二期扩建3万吨活性白土,总设计规模为5万吨,该公司2017年实际产量为58905吨,不属于批建不符。但该公司该公司年产3万吨活性白土扩建项目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环保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乐平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共计40万元整。 3、针对该公司硫酸钙去向问题,乐平市环保局回复为:该公司将自生产以来用于处理废水产生的硫酸钙全部填埋至浯口镇蔡家膨润土矿区,不是只回复了2017年10月之后的固废去向。该公司硫酸钙固废经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检测鉴定为第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符合一类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规定。 |
属实(部分) |
待该公司完成整改,乐平市环保局将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督促其将整改内容公开。 |
无 |
|
2 |
X360000201807010014 |
景德镇市准备在昌南印象、豪景花园浙江商城三小区中心修建垃圾中转站,附近居民认为不合理,要求重新选择。周边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是推诿扯皮。 |
景德镇市珠山区 |
为缓解中转压力,做好市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景德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报了需新建垃圾中转站的意见,景德镇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在浙江商城昌南印象旁规划了一块空地拟建垃圾中转站。 2018年6月19日在收到群众投诉后,各级政府及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多次与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协商解决此问题。目前居民诉求已由景德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报市政府,垃圾中转站选址未定,尚未开工建设,待政府进一步指示。 未发现各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 |
不属实 |
无。 |
无 |